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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篇

< /br> 【新天禧小说】提醒书友谨记:本站网址: wanbentxt 一秒记住、永不丢失!< /br>< /br> 他终于茅塞顿开。< /br>< /br> 这个男人不是不怕死,他是在漠视死亡。以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姿态驾驭了对死亡的恐惧。< /br>< /br> 就精神层面而言,他征服了死亡。< /br>< /br> 想明白这点后,一股电流自尾椎蔓延到大脑皮层,他兴奋的缩紧了瞳孔,全身情不自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br>< /br> 他终于确定了。这个男人毫无疑问也是个怪物。< /br>< /br> 他干脆利落地收回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看着他的怪物同伴:“可以请我喝一杯茶吗?”< /br>< /br> 青年露出一个亲切友好的笑容,微微颔首道:“当然可以。”< /br>< /br> 于是在维克多瞠目结舌的目光中,号称杀人魔的半精灵和他的猎物和平的坐在了一起,就这袅袅的茶香,相谈甚欢。< /br>< /br> 不知为何,在想到主角之一是乐景那个可怕的怪物后,他又不觉得很吃惊。毕竟乐景可是他平生所见最可怕的怪物了,那么大怪物降服小怪物好像也很正常?< /br>< /br> ……虽然他没明白乐景是怎么通过那几句话化敌为友的。< /br>< /br> 凯恩斯抿了一口热茶后,终于开始回答乐景的问题:“从小到大,我对于杀人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对于我来说,杀人就是如同吃饭喝水一般正常的事情,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人类们给杀人赋予了那么多的定义。我想杀人,而我又有足以杀人的力量,那么我为什么不杀呢?”< /br>< /br> 半精灵看向乐景,目光满是困惑。他是真的在疑惑这些事。他不是传说中以杀人为乐的愉悦犯,也不是反社会人格,杀人也不会让他有罪恶感。对于他来说,杀人只是他【日常】的一部分。< /br>< /br> 可以说凯恩斯完全是乐景从来没见过的类型。< /br>< /br> 青年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堪称愉悦的笑容,让一直偷偷观察这边的黑猫惊恐地zhà起了毛,差点来了个平地摔。< /br>< /br>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能够理解你的想法。”乐景抿了一口茶,隔着氤氲的茶香安静地回视迷茫的半精灵,“要来听听我的过去吗?”< /br>< /br> 凯恩斯放下茶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愿闻其详。”< /br>< /br> 乐景轻笑一声,开始缓缓讲诉他的曾经。< /br>< /br> ※< /br>< /br> 乐景是一个普通人。< /br>< /br> 或者说,他在尽可能的成为一个普通人。< /br>< /br> 成绩永远维持在中等,为人处事也奉行中庸之道。明明有一副符合社会审美的好相貌,却一直把自己打扮的不起眼。< /br>< /br> 任何出格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因为会引人注意。< /br>< /br> 引人注意,就是他最讨厌的事情。一旦引人注意,被人探究到了他的内在的话,他作为【异类】的身份就彻底瞒不住了。< /br>< /br> 虽然他无所谓被人孤立或者攻击,敢这样做的人他不介意让他付出代价。可是那样的话,他估计就要跟母亲一样被关进精神病院了。< /br>< /br> 虽然他觉得母亲是一个正常人,但是医生和父亲都说母亲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是潜在的犯罪分子。所以当警察的父亲义无反顾地把母亲关进了精神病院。< /br>< /br> 在他看来,母亲太不小心了,而且也太过愚蠢。既然选择了警察作为伴侣,那就要小心隐藏自己的异常。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被父亲看出了异常,从而被关进精神病院,那是她咎由自取。< /br>< /br> 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足够小心,不会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异常的。< /br>< /br>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扮演着一个平庸无聊的正常人。< /br>< /br> 而且一直以来在父亲对他的监控下,他都表现的完美无缺,并且成功的从心理医生那里骗来了正常的评价。< /br>< /br> 但是父亲身为警察的敏感和直觉并没有那么好糊弄,父亲一直没放松对他的监控。也许是他表现的太过完美了?< /br>< /br> 还好他热爱阅读,每当他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时,他才能从父亲严密的监视下获得喘息的空间。他靠书琢磨万物,从而完善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书,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就!< /br>< /br> 借由书籍构造的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专业,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记者。< /br>< /br> 多么可笑啊。他这个只能在yīn影里生存的怪物,却偏偏成为了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的新闻记者。< /br>< /br> 乐景原本以为他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的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弃中庸之道的决定。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了,他的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的中庸之道还要息事宁人,明哲保身。于是他立刻就放弃了他之前的想法,变成了一个得过且过的社会老油子因为这才是凡人的【日常】。< /br>< /br> 如是这般工作了三年,乐景一直成功的扮演着自己的路人甲角色,兢兢业业,无人怀疑。然后因为他的“出色”表现,报社领导把他提拔成了编辑。< /br>< /br> 本来是这样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剧情发展,命运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老家传来了消息,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br>< /br> 老实说,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在寡淡的悲哀之下蕴藏的竟然是庞大的欣喜和如负释重。< /br>< /br> 父母死了,没有人能束缚自己了。< /br>< /br> 他自由了!< /br>< /br> 有生第一次,他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活着的。< /br>< /br> 然而父母的去世颇有种罗生门的色彩。< /br>< /br> 因为肇事者是他舅舅家的儿子,他的表弟。< /br>< /br> 表弟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说他不是故意的,他因为惊惶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造成了这项惨案。< /br>< /br> 舅舅舅妈一家也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说表弟刚拿到驾照没几天,因为赶时间去医院看望生病的舅妈而闯了红灯,谁知却……他们希望他能原谅表弟。< /br>< /br> 按照法律,表弟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么他只是违反了道路jiāo通法,只需要负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所以舅舅一家三口都咬定了表弟不是故意的。的确,在外人看来,舅舅一家和自家向来和睦,根本没有任何深仇大恨,表弟也犯不着故意撞死自己的姑父姑姑。< /br>< /br> 于是他露出了微笑,轻声细语原谅了自己的表弟,换来表弟的感激和……得意。< /br>< /br> 他眯起双眼,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以来奉行的中庸之道太完美了。所以才会被表弟小看。在表弟的认知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唯唯诺诺的“爸宝男”。< /br>< /br> 虽然父母死了他确实松了口气,但是毫无疑问他对父母还是有感情的,虽然稀薄,但是足够他完成所谓的“复仇”。< /br>< /br> 说到这里,乐景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了一下,问:“你是请了杀手吗?”< /br>< /br> 乐景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br>< /br>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br>< /br> 乐景笑了起来,他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br>< /br>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br>< /br>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我只是给他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br>< /br>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br>< /br> “我告诉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dú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我喂他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br>< /br>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br>< /br>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br>< /br>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dú的东西,这种病dú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br>< /br> “这种病dú,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 /br>< /br> “当时他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所以两个月后,我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他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他无比凄惨的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短短的六天。”< /br>< /br> “这六天,我一直都陪在他身边的。”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智全无,另一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我那可怜的表弟,不巧是后一种呢。”< /br>< /br> 维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谈话:“也就是说……?”< /br>< /br> “他全程清醒的目睹着自己的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了黑猫的想法,随后叹了口气,目光颇有些索然无味,“从那以后我就发现,杀人真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br>< /br> 尽管理智告诉他不要再问下去,但是维克多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青年:“你认为你表弟故意杀了你父母?为什么?”< /br>< /br> “我也好奇过呀。然后我调查过后才发现。”乐景撇撇嘴,兴致缺缺的垂下眼睛:“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他想这么做罢了。”< /br>< /br>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为杀人而感到开心的愉悦犯罢了。”< /br>< /br> 第21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1 2)< /br>< /br> 注视着青年平静微笑的模样,维克多缓缓打了个哆嗦。< /br>< /br> 他的表弟究竟是放出了什么样的怪物啊!就连他表弟的死,也不过是帮助这个怪物完成了自我觉醒。< /br>< /br> “那么你杀人有什么感觉吗?”凯恩斯追问。< /br>< /br> 乐景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他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想杀人,而我恰有杀人的能力,那么我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br>< /br> 看来父亲并不是完全错的,起码他果然是个天生的杀人犯。< /br>< /br> 凯恩斯的脸上出现了微弱的笑意:“所以你跟我一样,我们是同类。”< /br>< /br> 谁知乐景却摇头否认了凯恩斯的说法:“不,我们是不一样的。”< /br>< /br> “那里不一样?”< /br>< /br> “且不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并不喜欢用杀人来解决问题,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大概是,我有自我,而你没有吧?”< /br>< /br> 凯恩斯眉头紧蹙,疑惑问道:“你一直在说的自我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说我没有?”< /br>< /br> “按照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自我亦称自我意识或自我概念,主要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是个体对其社会角色进行自我评价的结果。自我意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体对自身生理状态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的体重、身高、身材、容貌等体像和xìng别方面的认识,以及对身体的痛苦、饥饿、疲倦等感觉。二是对自身心理状态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的能力、知识、情绪、气质、xìng格、理想、信念、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认识和评价。三是对自己与周围关系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对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认识和评价。①”乐景停了一会儿,给了凯恩斯一些思索的时间,然后才问道:“那么你觉得你符合这些条件吗?”< /br>< /br> 凯恩斯沉默了一下,声音有些干涩:“没有。一个也没有。”< /br>< /br> 乐景一针见血点评道:“所以我才说你仅仅只是活着而已,通俗点解释,就是你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br>< /br> 凯恩斯急切地追问:“那么你是怎么拥有自我的呢?”< /br>< /br> 如果可以,凯恩斯也不愿意这样死气沉沉的活着。这样的人生苍白无聊,没有任何价值。他想让自己的人生鲜活起来。< /br>< /br> “人刚出生时是没有自我的,人的成长其实是自我发育成长的过程。所以人很难有一两岁时记忆,因为那时候人还没形成自我,所以也就没有基于自我而产生的记忆。”青年眼神放空,明显陷入回忆,嘴角挂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我的自我诞生的很早,大概是在我学走路的两岁时期。那是一个秋天,地上落了很多彤红的枫叶,在还没有形成审美意识的年幼时期,我站在哪里看着那些枫叶,竟然浮现了关于美的意识:枫叶真美。于是‘我’就诞生了。”< /br>< /br> “自我迫使我想要靠近枫叶。于是在没有人搀扶的情况下,我学会了走路。这就是关于我的自我最初的故事。一个始于枫叶的美好故事。”< /br>< /br> 青年用双手jiāo织撑起下巴,对着呆愣的半精灵笑了笑,眼神少有的明快活泼:“也就是说,我是因为‘美’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美’就是我与世界的联系。所以如果我手持利剑,必不为私利,而是为守护‘美’而战,为此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并可以不择手段。”< /br>< /br> 所以他才一直对父亲的担忧和掌控不以为然。父亲实在是多虑了。犯罪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很简单,是宛如呼吸一般的本能。也因此太没挑战xìng了,太枯燥无聊了。< /br>< /br> 人生短暂,总要给生命找点意义,才不负来这世界一遭。这是个多么美丽而又丑陋的世界啊。所以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这份美丽,并将永远把手里的利剑对准邪恶和丑陋。< /br>< /br> 不因正义,不为公义,无关法律和道德,只是因为这样足够有趣,而他想这么做而已。< /br>< /br> 凯恩斯愣愣的看着乐景,问道:“美是什么?”< /br>< /br> “每个人对于美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乐景轻轻一笑,眼神宛如悬挂在苍穹之上的银河,明亮,华美,永远璀璨,永远闪耀:“对我来说,有趣就是美。有趣的人是美的,有趣的世界也是美的。为了守护有趣的人和世界,我会成为时代的守夜人。”< /br>< /br> 乐景微阖双目,神情有种说不出的肃穆虔诚,声音清冽坚定,轻轻背诵起他自心中不知默背过多少次的誓言:“< /br>< /br> 【新天禧小说】提示:分享本站网址出去一次,即可到求书留言板块 求添加自己想看的书!<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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