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真正让吴羡感到惊讶的是,这支佣兵团的名字叫做「鹰之团」。
而他们的首领格里菲斯,据说是一名银发蓝瞳的美少年,长得比女人还要漂亮,同样被一些喜爱「古道热肠」的雇佣兵们津津乐道。
吴羡忽略掉那些黄色废料的部分,开始打听关于鹰之团的消息,直到看见了格里菲斯的画像和他形状奇特的头盔之后,才终于确认了自己所在世界的真相。
剑风传奇,也可以称作为烙印战士。
这是一部有些年头的日漫世界,连载时间超过了三十年,哪怕作者已经离世,也依旧没有断更。
而根据漫画中的描述,这个世界的背景设定非常残酷,几乎融合了所有经典的中古欧洲要素。
黑暗中世纪+宗教审判+百年战争,然后还存在着充满恶意与疯狂的神魔妖鬼……总之就是糟糕到了极点,堪比猴版的战锤40K。
一想到自己竟然穿越到这样的一个世界,并且还有惊无险的活了二十多年,吴羡便感觉一阵庆幸与后怕,然后就是深深的担忧。
因为他知道,最多再过三五年,格里菲斯就会因为巨大的打击而彻底堕落,并通过献祭仪式成为这个世界的顶点,名为「神之手」的魔王一员,计划给这个黑暗的世界带来毁灭与新生。
毫无疑问,对于这样的未来,吴羡是发自内心拒绝的,然而想到漫画里关于「神之手」的设定,他又感到一种深深的绝望与无力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最终他选择逃避现实,找到平时相好的酒馆老板娘,与其酣畅淋漓的大战了二十万字,然后就带着郁闷的心情沉沉睡去,等到再醒来时,他就已经来到了神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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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之手吗?」
轮回者吴羡摸了摸下巴,分析道:「按照漫画里的表现,他们的确可以称得上是神魔般的存在,但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
在我看来,他们撑死也就是觉醒了心灵之光的四中半神,最多还掌握了剑风世界的一些权柄,比较难杀而已,但如果只是击败和自保的话,应该不是什麽问题。」
「没错!已经没有什麽好怕的了!」
剑来吴羡点了点头,他刚穿不久,对于这部漫画的印象还没有褪去,于是又给出建议道:
「另外,按照漫画的设定,想要开启重塑世界的计划,必须要由格里菲斯这个第五魔王征服整个世界,然后再通过举行蚀之刻的仪式献祭掉所有的人类。」
「既然如此,你完全可以提前找到格里菲斯,在他还没有堕落之前乃一组特!这样一来,至少可以将「神之手」的计划推迟个十几二十年。
而到了那个时候,说不定我们早就遇到一个大罗金仙的自己人,直接一个大逼斗呼过去,让那帮丑鬼看看,什麽才是真正的神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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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风传奇》,老漫画了,动漫很重口……是很黑暗,有喜欢黑暗元素的年轻小朋友可以去康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