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说让我们来看有没有大型野兽的骸骨,”鲁瑟的口气满不在乎,“这破地方除了泥巴就是雾,什么动物会那么蠢没事儿往这里靠?就算找到什么骸骨,我看多半也是巨人的,哈哈。”最后一句明显有嘲弄之色,他今天可不害怕,也不准备逃跑。
艾弗瑞抓起一把烂泥,闻了闻,“这些土渣没有动物的味道。按理说,如果真有什么大型动物死了,肯定会有腐气——”
“对,就像老女人的裤裆,”鲁瑟打掉他手上的土,插嘴道:“洗都洗不掉的味儿,哎呀我知道。”
拔出腰间的长剑,隆德里安在地上划出一条长线,在原地站直。“前辈们,安德烈队长,”他说,“我不会再往前走了,我要留在原地等。大领主亲口吩咐过,让我们遇到迷雾就折返。”
“可以,看样子也不会有什么了。我们再往前走三五里就回头,”安德烈回答:“你留下来,以备领主大人回来的太快,结果却找不到我们人。”
“得了吧队长,”鲁瑟笑道,“我看领主一直往北面走,我猜他肯定弄死了一大堆山狮,等着我们去抗战利品呢。”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挑衅,“我说奥森大人,你是不是怕蛇啊?怎么,你们北郡团的人不是‘巨兽克星’吗?碰见小蛇就要吓尿啦?”
隆德里安装作没听见。从今天出城开始,鲁瑟就一直在找机会挤兑他。但他知道,只要把长剑架在这家伙的脖子上,此人肯定会老老实实地闭嘴,懦夫一个。
“我觉得隆德里安不会怕蛇,”艾弗雷用肯定的语气说:“而且领主大人也从来不打狮子。”
“对!我知道,而且他还不打乌鸦,”鲁瑟嗤之以鼻,“那小鬼在害怕。真搞不懂这种尿裆的小子是怎么混进铁鸦军的,”他掏出东西撒尿,“我敢打赌,这小子一只老兽都没带回去过。”他的声音像一盏子破锣,越说越响。
“暂且不说那小子很有本事。你看他今年有多大?”安德烈平静地问道:“你感觉自己得比他得大多少?”
“也就大个十来岁吧。”鲁瑟装作漫不经心,实际上知道他想说啥。
“所以你这十来年都干什么去了?人家十几岁跟你同衔,”安德烈冷冷地泼了一句,“你跟我同岁,鲁瑟,我们都三十三岁。而我,明天就要做副官了。你有那个时间吹牛,不如回去好好砍砍桩子,知道么?”
艾弗雷紧盯着鲁瑟的表情,还有双腿间几寸的丑陋小玩意。鲁瑟从入伍开始一直到现在,十几年的时间还是个上等军士,完全是因为他太聪明。连续几次危急的遭遇战,他总能活到最后全身而退,绝非是勇敢,全都是因为跑得快,而且从不把后背留给野兽。所以没有哪个上司喜欢这样的聪明人。但鲁瑟今天表现的很悠然自得,因为这地方寸草不生,向来抓不着什么东西,也就是偶尔出现个蜥蜴、小蛇之流,打死之后捡都懒得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