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
公孙白眨了眨眼睛,干咳了两下,然后站起身干笑道:“哈哈我是采花贼嘛,你要知道,这个采花贼可是个技术活,要是提前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就太有失风度了吧,也太不专业了在下,在下可是个有职业操守的人。”
公孙白舔了舔嘴唇,眼睛飘到了别处。
我虽然有些怀疑,但是却也没想太多,这个男人本就是神出鬼没,我刚来大唐,想必也不会有什么人为了针对我而特意派这么一个男人到我房中,我挑了挑耳边的鬓角,轻声道:“这是我第一次来长安,它比南诏漂亮的多,没有望不见边际的沙漠,也没有残破的房屋但是它也很残忍,也更黑暗。”
公孙白微微一怔,放下了手中的酒袋:“那为什么还要来在南诏当你的公主不是很好吗。虽然南诏连年战事不断,不过有大唐的庇护,也不至于被灭了国。你又何苦来大唐当个无聊妃子呢。”
我闻言一笑,目光被莹白的月光晃的有些出神:“有些事情是身不由己的,如果我不来,有些事情我一辈子也没办法弄清楚,而我,和我父王,都必须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所以苦一点,或者再苦一点,我都没那么害怕。”
我从床上坐起来,穿好鞋子,缓缓的坐在了公孙白的旁边。这是我第一次直视着他的目光,他身上有好闻的花香味,不刺鼻,也不腻人。
“我有些好奇了,究竟什么事,才会让被称为磐石的南诏王,不惜把自己最喜爱的小女儿送进宫也要搞清楚。”公孙白看着我,语气轻缓。
“能给我倒一杯酒吗,你袋子里的。”
我没有回答公孙白的问题,把手指向了他的酒袋。
公孙白一愣,然后笑了笑,松开酒袋的塞子给我倒了一小杯:“这就很烈,小心些喝。”
我点了点头,然后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股辛辣直接充斥着心肺,我呼出一口气,然后笑着说道:“这酒真辣,不过跟我南诏的马蹄酒还是要差上一点,那酒我喝一口就恨不得哭出来了。”
我吐了吐舌头,把杯子放到桌子上。
“呦呵,没看出来啊,有点酒量。南诏的马蹄酒确实不错,不过我这酒也不见得有多差啊。”公孙白笑了笑,举起酒袋又喝了一口。
就像是故事里的大侠一样,挎刀饮酒,豪迈不羁。
“长安城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大,我来的那天,差不多坐了整整一天的轿子。小的时候有个愿望,就是来一次大唐,就来一次就好了。可是我没想到,来一次,或许要耽误一生的时间了。”我低着头,看着手里的酒杯,笑着说道。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能与人言一二三,已是幸事。小的时候可能没有这些感觉,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了,我生活在王宫里,万千宠爱集一身。等到长大了,才发现原来生活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只是现在说什么,可能都没用了吧。”
我看向公孙白,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后悔了”
公孙白问我。
我用力的摇了摇头,然后看着手上还剩着点点酒水的杯子:“不后悔,来这里是我自己的选择,既然选择了,就没什么好后悔的了。只是些遗憾,走的时候,再看看南诏的大漠跟院子里的桃花就好了。”
终此一别,不知何时再见。
“有机会,我带你去看看。”
公孙白笑了笑。
“好。”
我点了点头。
“我可是个采花贼,不怕被我卖到哪个青楼换些酒钱”公孙白晃了晃手里的酒袋,牙齿洁白无瑕。
我看着他:“应该没有哪个采花贼会随身带着刀剑在皇宫里乱跑吧虽然不知道你的身份,不过你应该不会害我,就是被卖到青楼了,我这么漂亮,也足够让你喝一辈子酒了,保不齐你一内疚,就把我救出来了呢。”
我咧开嘴笑了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你也早些睡吧。”
公孙白站了起来,走到窗边,他扭头看了我一眼,窗外的月色将他的脸孔勾勒的极其俊美:“有机会,在下带你回南诏,这天下九州万里,还没有在下去不得的地方。不过你这太过信任人的性子应该改改了。”
语罢,那白衣白发的男子,便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
我兀自的笑了笑,抬起头看着昏暗的天花板:“长安城没有桃花啊。”
小时候总以为,时过境迁之后是物是人非。
等到长大了才知道,睹物思人的后半句,才是物是人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