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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为烟雾弹制作起来复杂,并不是单纯的用一种法则元素构成,所以凌烽必须按照一定比例来让这些法则元素进行合成,要不然就会有失败的可能。
当时凌烽就失败了上百次才成功了那么一次,为了实验又把所有成功的“烟雾弹”给拿去做实验用了。
所以在那时根本就没有“烟雾弹”来帮他拖延时间,这个还是刚才在实验室的时候制造出来的,即使之前已经做了很多个,但也还是失败了好几个才成功的,一共也就准备了两个。
现在,凌烽用出了第一个,不过当然不是为了拖延时间,而是扰乱这些阴影的视线。
因为这些阴影只是灵魂,所以没有等级,这也让凌烽可以把它们的视线完全覆盖,这样凌烽就可以进行接下来的计划。
凌烽从口袋中又拿出了一个类似“烟雾弹”的圆柱形的东西。
既然凌烽把“烟雾弹”都给造出来了,那么怎么能少了另外一个辅助类的闪光弹呢?
至于为什么不是“高爆弹”或者是“手雷”,那是因为凌烽不敢做,毕竟这个肯定是攻击类的,而且还是一次性的,威力肯定不小,万一要是在制造过程中失误了,那威力太可怕了。
“烟雾弹”这么一个最简单的东西(没错,烟雾弹在凌烽看来是最简单的),凌烽都要做了好几百次才成功,那也就是说,“高爆弹”也要花费上百次才能成功喽,那爆炸上百次,怕是把实验室都给炸没了。
凌烽之前实验过,即使现在等级最高的,而且是偏向“防御性”的“雷霆玻璃”,具备脱胎1级的它承受不了攻击力仅为1的法则物品上百次,那个攻击力为1也就仅仅只是象征意义而已,这要是爆炸类的物品,再加上效果,估计撑不到一秒钟就没了。好了,废话不多说,现在说说这个“闪光弹”。
这个“闪光弹”肯定不是原来的那个闪光弹,要不然“烟雾弹”的视线屏蔽就够了,哪还用得着它,而且“烟雾弹”的作用时间还是5分钟呢!
这个“烟雾弹”呢,也是两个效果。
物品名:闪光弹
物品划分:辅助类
物品等级:脱胎0级
物品灵魂:无
法则所属能力:创造
攻击力:0
生命值:100(按百分比算)
射程:0∽500米(视使用者情况而定)
攻击间隔:0
攻击范围:100x100x100米
准备时间:无
冷却时间:无
法则消耗:80(按百分比算)
物品效果:
效果1:拉开环扣2秒后,消耗所有生命值,瞬间发出炽热的法则光,驱散周围黑暗,对暗影有巨大伤害。(对使用者无效,驱散程度视使用者情况而定,对制造者无效,且具备法则作用,低于制造者1级驱散程度增强1倍,与制造者等级相同驱散程度不变,高于制造者等级驱散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