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映安笑了笑,继续切着手上的菜。今天晚上她做的菜肴很多,除了干牛肉火箭沙拉帕尔玛奶酪和烤安格斯牛肉以外,她还准备做个芦笋鸡肉烩饭。
这道菜是意大利比较常见和出名的美食,拿来做主食非常不错。
她指挥着席风洗好了菜之后,把自助餐具搬到了桌上。然后拿起菜刀开始处理食材,整鸡放在案板上,拿着菜刀沿着颈骨直划一刀沿着颈头刀口处将鸡皮翻开,顺着鸡头连皮带头缓缓向下剥翻,就见她轻轻松松的将整鸡的鸡皮都剥了下来。
“酷。”
约翰先生忍不住赞叹,苏映安这一手干净利落,动作迅速,看的非常赏心悦目。
西方人吃肉不爱啃骨头,无论吃什么都要去皮去骨才行。苏映安去掉鸡皮以后,按住鸡胸部的尖骨,左手指尖轻轻往里按的时候,拿刀的右手也没闲着,沿着骨头缝隙轻轻一划,也不知道她怎么做的,一眨眼就把整只鸡的骨头都取了出来。
约翰看的相当带劲儿,忍不住竖起大拇指,朝苏映安问道:“无论什么动物,你都能轻而易举的取出它的骨头吗?”
“一般情况下都没问题。”苏映安回答的比较谦虚,去皮去骨的鸡肉切成丁。
“那么人呢?”约翰先生追问。
苏映安做菜的动作一顿:“不,我是厨师,不会杀人。”
话落,她不再搭理约翰先生。
她用一口深的大锅,放入适量橄榄油,用中大火预热以后,加入大蒜,锅内立马发出滋啦滋啦的脆响。
蒜香扑鼻间,苏映安随手倒入鸡肉,鸡肉入锅,脆响中又起一股扑鼻的浓香,引得大家急吞口水。
“这鸡肉怎么这么香?”约翰抽吸着鼻子,一脸惊奇的问。
苏映安这会儿专心做菜,没心思回答约翰的问题。倒是西风一脸自豪的说完师傅,厨艺逆天,做啥不香啊?”
约翰笑着年头,又见苏映安用锅铲把切成丁的鸡肉翻炒成浅棕色的时候,便铲起来放在盘子里备用。
她又往锅内加入橄榄油,把洋葱炒软变成半透明状的时候,加入大米继续炒。
意大利烩饭的米一定要炒至不透明,加至洋葱变成棕色才行。
这样做出来的烩饭才会香气扑鼻,洋葱和大米炒的差不多以后。苏映安投入切的细碎的芦笋和白葡萄酒。
清亮的酒业和锅内的油脂互相渗透,激发出一阵浓烈香醇的香,伴随着每一次翻炒,浓烈的香味渐渐收淡,变成了香醇厚重的味道。
再加入三分之一量的鸡汤,鸡汤汇入,化成一锅浓羹。苏映安不断搅拌着锅内的食材,要让食材把混合了白葡萄酒和鸡汤的汤汁全部吸收才行。
“实在太香了。”席风一边赞叹一边吸着鼻子,原本除了烤猪排什么都不吃的保镖,这会儿嘴里的口水根本兜不住。
烤猪排,那是什么?
现在他心里的白月光,成了眼前所看到的每一样菜肴。
苏映安不管几人有多馋,专心做着手上的烩饭。汤汁全部被吸收以后,加入盐和胡椒粉调味,在起锅的时候拌入碎奶酪和鸡丁,混匀以后就可以出锅了。</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