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我签个名吧!”
“我也要!”
有生之年第一次体会到被簇拥的感觉,本公主顿时觉得,参加选秀的计划,简直太成功了。
不过,先前十一年的惨痛教训,已经让我习惯了,永远以最大的恶意揣度别人。
深知这群人是曲意逢迎,我根本懒得理她们,只是挤出一丝官方假笑,敷衍着说自己写字不好看,转而问她们,什么时候发军训服。
那时在我心里,林川忆知道书包被丢进女厕所的表情,远比这群人假惺惺的谄媚来得有趣。
只可惜,那会儿林川忆抽完烟就要忙着做新生代表演讲,没空理我。
我们学校当年的规定,特别拧巴。
别的学校都是发完衣服回家,第二天军训,军训结束才是开学典礼。
我们不,开学典礼完事再发衣服。
一群人谁都不认识谁,顶着大太阳,在操场上“罚站”,听冗长枯燥的校长讲话、主任讲话、学生代表讲话,一听就是一下午,谁受得了?
于是乎,校长在上面讲,本公主就在下面讲。
拉着唯一认识的郗语默的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天南海北,说个没完——
“羽毛的羽,泡沫的沫,宫是我妈的姓,霸气吧?”
“今年暑假,本公主第一次去网吧通宵,还认识了一个男网友,暑假天天陪我聊天,有没有很酷毙?”
“也是暑假,本公主报名参加了罗亚的选秀,已经入围了,三天后录淘汰赛。”
其实我对她的亲切感,很简单。
除了觉得我俩有种神奇的缘分。
还因为,她是第一个,在我来到凇城后,把“混血儿”这个词,用作褒义夸奖我的人。
而且,她完全不晓得我快成明星了,对我不存在任何讨好巴结。
但是,林川忆没有骗我,我热情起来,可能真挺吓人的,郗语默全程没搭茬。
听我说到淘汰赛,她才问了一句:“你学过唱歌吗?”
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我只能尬笑:“没。我家人都不管我,谁送我学阿?我就是传说中无师自通的天才。”
请原谅我的自恋。
我也是迫于无奈。
从小就生活在种种流言蜚语里,总被大人视作不祥、灾难的代名词,又因为血统备受歧视。
我难免会觉得自己无法符合群体的标准,永远与其他人格格不入,是个异类,而感到自卑。
为了掩饰这份自卑,我不得不依靠夸张的情绪、华丽的外表和高雅的品味,支撑自尊。
所以我总是这么膨胀,爱诉说自己的成就,逃避并且不接受失败。
只想把最好的一面给别人看,甚至经常说谎“维持”自己的形象。</div>